尹锡悦正式就任韩国总统 他是否会按下“重启键”?******
中新网北京5月10日电(张奥林)5月10日,尹锡悦正式就任韩国总统。由于与刚卸任的文在寅在政治理念上有明显差异,尹锡悦的就任,被外界形容为韩国国家战略的重启。
资料图:韩国总统尹锡悦。——经济重启
“大韩民国再次飞跃、共同过上美好生活”,这是韩国总统职务交接委员会公布的新政府国政愿景。委员会说,这一愿景反映了“时代使命”和“国民要求”。
国政目标之下,交接委员会还列出了110项具体国政课题。其中,首要课题是帮助韩国的中小企业把销售额恢复到新冠疫情前的水平,以求恢复地区商圈的竞争力。
外交学院战略与和平研究中心主任苏浩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认为,经济政策方面,尹锡悦可能会更多地采取一种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模式,相对比较宽松。同时,他会从在疫情中遭受重大打击的中小企业入手,以刺激经济复苏。
此外,“帮助青年人摆脱居住、就业、教育等困境”“成为科技超级强国”以及“建立创新金融系统”等也被列入主要课题。
——防疫政策重启
重启经济,还需兼顾防疫政策的平衡。
文在寅政府曾在新冠疫情初期进行严控,此后“与疫情共存”,之后又收紧防疫,种种措施褒贬参半。
随着目前韩国总体疫情形势趋缓。苏浩认为,作为“政治素人”,尹锡悦在疫情防控方面缺乏相关经验,大选时也没有提出更多具体政策。总体来看,如果疫情反弹不是很严重的话,尹锡悦可能依然会采取相对宽松的防疫方式。
但5月8日最新数据显示,韩国当日新增确诊超4万例,自3月底疫情现拐点以来,首次较一周前有所增加。虽然尚不能确定韩国疫情已经出现反弹,但有韩媒指出,这也为尹锡悦上台后的防疫政策拉响了警钟。
宽松的抗疫措施是为了“重启经济”,但这可能会导致一个矛盾的情况——“防疫措施放宽后,疫情会扩散,反过来又会对经济造成阻碍”,苏浩表示,这可能是尹锡悦上台后会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资料图:美韩军事演习。——外交政策重启
“作为保守政治家,尹锡悦上台后可能会进一步强化与美国在军事安全上的配合,政治安全上可能更多靠向美国。”苏浩指出。
从选举开始,尹锡悦就不断在打“亲美”牌——如提出加强美日韩同盟,计划在未来加入五眼联盟和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对话”机制(QUAD)。
胜选后,尹锡悦派遣赴美的韩美政策协商代表团更表示,尹锡悦期望将韩美关系提升为更高水平的全面战略同盟。
苏浩分析说,俄乌冲突的背景下,美国加大了对所谓印太盟国关系的强化,同时在积极准备“QUAD+”,而这个“+”的首选,就是韩国。目前的韩国,正朝着美国所引导的方向靠拢。
“这将是一个战略性选择,也将是他上台后的最大挑战。”苏浩强调。
对于目前仍处在低谷的韩日关系,苏浩认为,应美国的要求,韩日双方目前都在进行一些协调。尹锡悦上台后,可能会延续保守派的政治传统,进一步协调韩日关系,加上美国的牵引,两国关系可能会回暖。
针对中韩关系,尹锡悦在胜选后表示,韩中加强合作,有利于两国实现各自发展、造福两国人民,也将为东北亚地区和平稳定作出贡献。韩方愿同中方密切高层交往,增进互信,促进民间友好,推动韩中关系向更高水平发展。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则表示,中韩两国是搬不走的邻居,也是相互离不开的重要伙伴。今年是中韩建交30周年,30年来中韩关系实现快速发展,给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也为促进地区和平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中方愿同韩方共同努力,以建交30周年为契机,推动两国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造福两国人民。(完)
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